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企业划型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20-12-24 作者: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兰州市企业划型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工信局、各相关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213号)的规定,现将《兰州市企业划型认定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4日

兰州市企业划型认定工作规定 

为支持和服务我市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融资促进、市场开拓、财税扶持等方面享受惠企政策,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法律依据

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新修订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等法律法规。

二、划型标准

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种类型,具体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执行。

三、办理依据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适用范围

企业划型认定证明主要用于我市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开拓、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争取融资支持和享受社保补贴等活动。

五、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六、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三)市人社局出具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及税收完税证明;

(四)《企业认定申请报告》(附件1);  

(五)兰州市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附件2)。

注:前三条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兰州市政务大厅市工信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申报企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企业划型认定证明》。

八、认定管理

(一)市工信局自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告知申报企业办理结果。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市工信局出具《企业划型认定证明》;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市工信局应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具体理由。

(二)《企业划型认定证明》有效期两年。

(三)认定事项办结后,市工信局应将申报材料及时存档,妥善保存,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四)出具《企业划型认定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对弄虚作假、提供与事实不符的申报材料,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向社会公开。

 文件下载:兰工信发〔2020〕126号划型认定工作规定通知.pdf


附件1 

企业划型认定申请报告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成立于XXX日,主营业务范围为XX,所属行业类型为XX业、职工人数X人(其中缴纳社保人数X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X(营业收入必须与审计报告中上年度的营业收入相一致),现需申请办理企业划型认定证明,望予以办理为盼!

企业联系人: 

电话:      

手机:         

QQ邮箱:

                                 公司名称(公章)

                              20XX年XX 



附件2 

兰州市企业划型认定证明申请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全称)谨就兰州市划型认定证明申请,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对外公开本单位的违规信息。

2.保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按期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单位(公章) 

                                 20XX年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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