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传落实和
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服务的通知
甘工信发〔2020〕50号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省枢纽服务平台、各市州综合窗口服务平台、产业窗口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做好疫情期间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各项政策宣传落实,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统筹资源、协同服务,全力支持和保障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落地
(一)加大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政策的宣传。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政策的宣传落实和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1号)等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指导社会公众科学按需使用口罩促进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方案》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139种数字化产品使用指南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指南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到政策“广而告之”,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惠及面,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
(二)抓好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政策落实落地。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抓好疫情期间国家和省上出台的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政策的落实落地工作,让中小企业“不来即享”、“应享尽享”疫情期间出台的贷款利率下浮、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税收减免、社保缴费期延长等各项惠企政策。立足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制定完善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协调复工复产相关物资和生产要素,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重点活动,服务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一)开辟“政策专栏”,加大中小企业政策宣传落实。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架构作用,各平台单位要在网站首页开辟“政策专栏”,收集梳理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以及防疫指南、防疫知识等,集中对《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1号)等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省枢纽服务平台、各市州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窗口服务平台要统筹资源、协同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2020年各平台在线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不得少于5场次,在线“一对一”精准宣传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少于200家次,帮助解决中小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不少于5家次。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和落实政策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通知》(工企业函〔2020〕30号)(附件1),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决定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工作,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疫情期间免费开放培训资源,组织广大中小企业参与线上培训。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每周向省工信厅报送开展情况。
(三)做好网上招聘活动。省工信厅依托西北人才网于2020年2月24日-3月31日举办“2020年甘肃省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网络专场招聘会”(附件2),免费向全省中小企业开放,新用户注册后即可登录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已有用户名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后直接发布招聘职位。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加大“2020年甘肃省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网络专场招聘会”宣传力度,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对服务的中小企业精准摸查,帮助中小企业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网址:http://www.xbrc.com.cn/,0931-8874777)
(四)帮助中小企业做好融资服务。省工信厅会同甘肃金控集团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加大甘肃省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下调20%费率,按8%/年执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生产经营企业,优先办理,即到即审,同时协调银行加快放款流程,缓解中小企业过桥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各市州工信部门、服务机构要及时掌握企业的资金需求,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省金控集团推荐,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省企业应急周转基金业务联系人:杨经理,13893399382)
(五)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监测和复工复产数据报送。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对工业中小企业逐个摸排,掌握复工复产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复工复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用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的通知》,做好复工复产中小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动态监测,落实日报制,按时上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技术总监:张健15609410088、厚建刚18709440808、董慧13220400223)
(六)拓展线上服务功能,加强“非接触式”服务。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依托平台网络、“甘肃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平台网站等方式,疫情期间加大融资服务、供需对接、市场开拓、检验检测、管理咨询等线上服务的发布和推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约、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七)开展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疫情期间要大力开展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市场化服务应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以上;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在疫情期间按照《若干措施》要求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发挥各自优势,帮助企业享受疫情期间出台的贷款利率下浮、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税收减免、社保缴费期延长等各项惠企政策。
(八)组织做好疫情期间各类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配合国家、省、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工作,研判疫情对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为制定出台各项帮扶政策建言献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统筹协调,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服务保重工作。要组织做好疫情期间政策宣传落实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开展工作。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相关信息于2月25日前反馈省工信厅。
(二)省枢纽服务平台、各市州综合窗口服务平台、产业窗口服务平台,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服务平台,在疫情期间要主动服务、主动作为,服务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三)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组织做好疫情期间 “政策专栏”开设、疫情防控监测平台、“企业微课”线上培训、“2020年甘肃省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网络专场招聘会”、调查问题填报等相关工作。请务必于每周四下午18:00前将政策宣传落实情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邮箱(gxwzxc1116@163.com)。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通知(略)
2. 2020年甘肃省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网络专场招聘会方案(略)
3. 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单位联系表(略)
4. 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联系表(略)
5. 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联系表(略)
6. 各市州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0日
(来源:甘肃省工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