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组织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复核
时间: 2021-01-29 作者:

市工信局组织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复核

为顺利完成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甘整改函〔2020〕20号)相关要求和市整改办安排部署,1月13日-22日,市工信局联合市整改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19项)、第三十九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核。

复核组一行先后深入红古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一级煤炭交易市场、二级销售网点及西固区、安宁区煤炭运输卡口站点,通过查阅资料、实际查看等方式,重点对煤炭市场体系建设、二级销售网点设施建设、煤质管控及煤炭运输卡口检查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核。

市工信局在复查复核过程中要求各区县要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切实担负起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属地化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建立一级市场7家,入驻煤炭经营户45户、其中洁净型煤经营户15户,同时建设和备案的煤炭二级销售网点由年初的272家增加至400家,其中主城区114家(城关区43家、安宁区10家、七里河区41家,西固区20家),远郊区域布局286家,实行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动态管理机制,从源头监管煤炭质量,基本实现了全域内各乡镇、街道民用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全覆盖。(来源: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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