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关于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2-12-22 作者:

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关于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工信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6月份以来,市节能监察中心对1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日常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列入监察名单的10户重点用能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规和政策,能源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不断完善,企业都成立能源管理领导机构,设置专职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统计人员,能耗管理和节能意识普遍增强。2021年以来,有4户企业实施了10余项节能措施和节能技改项目,其中,雪花啤酒全自动温度调控技术、河桥硅电35KV配电室增容改造项目、宏鼎磨料太阳能照明改造等节能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大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及监察建议

今年10户企业中现场监察8户,书面监察2户,发现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存在用能设备台账、计量器具台账、生产和能源统计台账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企业存在未制定有效实施的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等问题,针对监察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监察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详见附件: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整改建议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日常监察工作实行监察问题清单化管理,请各区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按照《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整改建议清单》(见附件)要求,负责监督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时间将整改计划报送我中心。

(二)各区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要紧盯节能监察本职工作,持续推进监察整改工作,及时受理、跟踪、反馈,提高整改工作的完成率,杜绝久拖不改、不催不改现象的发生,规范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工作。同时对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按时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岳红武   联系电话:0931-8775349

传  真:0931-8775143 

附件: 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整改建议清单 

 附件下载: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整改建议清单.doc

PDF下载: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关于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的通报.pdf

   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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