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全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通知
时间: 2024-03-15 作者: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全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通知

兰工信发〔2024〕24号

各县、区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实施方案》(兰工信发〔2018〕22号)、《兰州市“三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兰州市“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要点>的通知》(兰工信发〔2024〕8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已投入运营,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处于先进水平,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智能制造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支持方式

对于符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条件的企业,市工信局将择优确定,并推荐参与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评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2)符合国家、省市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申报智能工厂在满足本申报条件第1条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建智能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原有工厂智能化改造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等关键指标达到《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评价体系》要求,基本实现从产品设计到销售,从设备控制到资源管理所有环节的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存储、处理和智能化集成。且评审小组对照《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评价体系》评分分值在80分以上。

3.申报数字车间在满足本申报条件第1条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建数字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原有车间数字化改造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2)车间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全自动化生产线数量等关键指标达到《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数字车间评价体系》要求,实现对车间设备的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满足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且评审小组对照《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数字车间评价体系》评分分值在80分以上。

4.申报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在满足本申报条件第1条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建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近三年来软硬件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须建设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见附件3)中所列的一个以上典型场景,鼓励企业开展更多环节应用创新及融合5G、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场景。且评审小组对照《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数字车间评价体系》评分分值在60分以上。

5.申报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量要求

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当年申报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单个车间内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个,且当年不得与数字车间同时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填写申请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上一年度财务状况、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应用场景基本情况、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并应附下列文件或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对照《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评价体系》进行自评打分;

3.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5日前报送本辖区工信部门;

(二)各区县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科局、经开区经发局要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汇总工作,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市工信局先进制造与装备工业科报送经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推荐意见(一式两份)和《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

(三)市工信局对符合申报要求、且指标达到《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评价体系》申报要求的企业,组织专家赴企业现场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对照《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评价体系》进行评分并出具正式评审意见。

(四)市工信局根据上述材料和专家意见,综合确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按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评价体系

2.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申报书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4.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书

5.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邮箱:lzsgxjzbk@163.com,密码:Zbk8775329) 

 (联系人:路雍云  电话:8775329)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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