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三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3-04 作者: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三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兰工信发〔2025〕32号 

为进一步弘扬工业文化,提高工信部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甘工信发〔2023〕223号)和《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通知》(甘工信发〔2025〕46号)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附件1)。

(二)产权明晰,申请主体明确。

(三)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并有效施行。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市工信局审核后报省工信厅。

(二)各区县工信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随文报送市工信局。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工信局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已认定的省级工业遗产企业(附件5)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2025年3月13日前书面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各区县工信局要深入挖掘当地工业遗存资源,组织辖区重点工业企业梳理符合条件的工业遗存物项,积极培育指导,做好推荐工作,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被认定省级工业遗产企业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徐斌  联系电话:0931-8775346

电子邮箱:30857419@qq.com  

附件:1.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3.甘肃省工业遗产申报汇总表

     4.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

     5.兰州市省级工业遗产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1.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doc

           2.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doc

           3.甘肃省工业遗产申报汇总表.xlsx

           4.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pdf

           5.兰州市省级工业遗产企业名单.pdf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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