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日报微信公众号2020年2月24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兰州市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出台一大波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工复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惠及民生需求等等。
一
兰州市政府
应对疫情有效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着力做好稳价保供工作
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意见全文
二
兰州市政府
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十项措施
减免企业房租
减免相关税收
支持企业用工
实施稳岗政策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通知全文
三
兰州市住建局
疫情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具体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支持意见
市政公用行业支持意见
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支持意见
项目复工复产支持意见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意见全文
四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疫情期间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
开通自然资源审批绿色通道
延长自然资源许可时效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全文
五
兰州市政务服务局
做好疫情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
应急项目特殊办
复工项目加快办
正常项目网上办
重点项目跟进办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全文
六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的具体措施
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实体大厅2月3日起暂不开放
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办事模式
网上办、预约办、紧急办咨询联系方式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全文
七
兰州公安派出所
十项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推行“非接触”业务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全文
八
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
疫情防控复产复工期间货运机动车通行规定有所调整
一、核载0.75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取消每日高峰限行,可全天24小时通行。
二、核载3吨以下(含)0.75吨以上货运机动车,由原来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在主城区通行,调整为全天24小时通行,可暂不办理通行证。
三、核载3吨以上货运机动车原则按原规定通行,确需紧急运输上述物资在城区道路白天通行的。本地号牌通过甘肃政务网(www.gszwfw.gov.cn)申请,外地号牌在进入市区的6处交警卡口岗办理临时通行证(即办即进),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企业、个人和特种车辆紧急运输上述物资,需交通保障的,可拨打兰州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电话(0931-5167000,5167009)联系。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二维码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