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3月中旬组织29个调研工作组,对部分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复工复产情况开展调研。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实行优惠电价政策,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为更好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和甘肃省兰州市都对企业的复工复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意见、扶持措施等,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