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煤炭配送体系全面开展“冬煤储备”
为切实做好冬季民用散煤保供工作,保障冬季煤炭供应。近期,兰州市节能服务中心在煤炭市场日常巡查工作中,督促指导煤炭配送体系积极开展“冬煤储备”,发挥煤炭配送体系“稳定器”和“蓄水池”作用,为冬季民用煤炭供应夯实基础。
一是落实民用散煤储备制度。按照《兰州市民用散煤保供方案》,要求各区县工信部门督促辖区民用煤炭经营单位做好民用煤炭储备工作,确保各单位煤炭库存量达到最低标准(煤炭一级市场达到500吨以上,二级网点达到30吨以上)。目前,各一级市场储煤1000—2000吨不等、二级网点煤炭存量达到50—200吨,总储备量约3.5万吨,储备较为充足。
二是推动“合同储煤”工作。鼓励引导经营规模大、实力强的一级煤炭市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中长期煤炭供给合同(协议),保障全市冬季民用散煤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目前,榆中县一级煤炭市场已签订2万吨的煤炭供给合同(协议)。
三是规范经营秩序,保障煤炭质量。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督促二级网点对每批次从一级市场购入的煤炭产品均取得煤质检测合格报告,规范二级网点煤炭购销台账登记,禁止向经营性小火炉及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销售煤炭产品,严禁二级网点经营劣质煤,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二级网点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