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4户绿色标杆企业通过省级能效专项监察
为强化能效约束,促进工业能效提升,依据《甘肃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绿色标杆企业能效专项监察的通知》,兰州市节能服务中心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对兰州市4户绿色标杆企业能效开展专项监察,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监察组通过核查企业2023年度能源管理情况、产量和能源消耗、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主要用能设备等情况,重点对绿色工厂企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对标达标情况进行监察。经过专项监察,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单耗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兰州正大有限公司和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涉及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企业主要用能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