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项整改任务的公示
日期:2025-10-16 来源: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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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四十项整改任务的公示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按照销号规则要求进行了自查,已满足销号条件,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有对整改内容和相关数据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工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何兴卫
联系电话:0931—8775138
邮寄编码:730030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16号楼605室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6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针对“西固区物流园区3处煤场均未按要求配套建设半封闭料棚及采取喷淋、苫盖抑尘措施。”的问题,我市督促西固区政府按环保要求,加快推进3个物流园半封闭储煤棚建设,按期投用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设施建设
(一)兰州鑫邦公铁港物流有限公司。已建成5000m2储煤棚,剩余煤炭均采用了防尘网覆盖。
(二)甘肃霖磊物流园。已建成9320m2储煤棚,剩余煤炭均采用了防尘网覆盖。
(三)甘肃省物产集团河口物流园有限公司。利用原有12000m2储煤棚,剩余均采用了防尘网覆盖。
以上3家物流园的煤场洗车台已投入使用,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全部配套设置了不低于物料的围挡,并经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均符合现行环保政策要求。
二、加强日常监管
物流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煤炭装卸、煤场洒水、覆盖等抑尘管控措施,对物料进行了100%覆盖,坚持湿法作业,道路定期洒水,全方位降低扬尘污染,西固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贮存煤炭、煤渣和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产品或物料应当密闭,对不能密闭的建议四周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依法开展定期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