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参考
机关党委 2025年4月1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5年3月全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函〔2025〕13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集群化发展是我国纺织服装产业的重要特征,产业集群在高效配置生产要素资源、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产业集群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引导中西部、东北地区等地梯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各具优势的产业集群,形成区域分工合理、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筑牢纺织产业安全屏障,依据《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组织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特色、积极承接、发展边贸、加强配套”为工作原则,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加以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地区传统文化、生产要素、特色产业、边境贸易等比较优势,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承接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互补性,进一步提升国内纺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河北省的县级区划范围内,以纺织中小企业为主体,承接优势突出、主导产业聚焦、地域特色显著、资源要素汇聚、产业服务措施完善,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二)申请地区应将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支柱或主导产业,具备区域特色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为推动产业发展设有规划目标、发展措施和支持政策。
(三)申请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已经具有较好基础,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纺织服装产业重点经济指标在全县(市、区)工业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
(四)申请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集中度较高或纺织服装特色产品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地区内相关其他产业具有较好的配套协作,地区内外贸渠道畅通。
三、工作流程
(一)县级申报。申报的特色产业集群应在县级区划范围内,由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填写《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自愿申报。
(二)省级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集群申报进行受理、初审和实地抽查,择优遴选1—2个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审核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专家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评价(包括实地抽查),择优形成重点培育集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四、支持举措
对重点培育的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动集群建设工作,加强集群间产业对接,推动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集群创意设计能力,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提高特色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结合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纺织产业链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引导集群聚焦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特色产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各一式3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9日
(正文内容有删减)
(来源:工信部网站)
2025年3月全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3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8.2%
3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0.6万辆和29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9%和8.2%。
1—3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56.1万辆和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5%和11.2%。
(一)3月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0.4%
3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57.4万辆和24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4%和10.4%。
1—3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651.3万辆和64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1%和12.9%。
(二)3月商用车销量同比下降2.4%
3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3.1万辆和44.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4%和2.4%。
1—3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04.8万辆和10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1%和1.8%。
二、3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40.1%
3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7万辆和12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7.9%和40.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2.4%。
1—3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8.2万辆和30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0.4%和47.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1.2%。
三、3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
3月,汽车整车出口50.7万辆,同比增长1%。新能源汽车出口15.8万辆,同比增长26.8%。
1—3月,汽车整车出口142万辆,同比增长7.3%。新能源汽车出口44.1万辆,同比增长43.9%。(来源:工信部网站)
(以上消息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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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海涛 田佳灵
核 稿:宫海涛